长宁召开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反馈大会

3月22日上午,长宁区召开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反馈大会,由上海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长宁区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市督察组全体成员、督查办有关同志,长宁区委、长宁区政府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长宁区人大常委会、长宁区政协主要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长宁区委常委、副区长陈华文主持,上海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孙建平通报督察意见。  2017年11月23日至12月22日,上海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长宁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与27名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其中长宁区级领导8人,长宁区部门和有关街镇(园区)主要负责同志19人。组织召开了四次座谈会,参加人员39人。调阅资料8批次829份。受理投诉举报211件。现场核查89个单位和场所,发现环境相关违法线索24个。督察期间做出责令整改69件,立案处罚37件,共计处罚金额163.81万元,立案侦查1件,约谈33人。  督察意见充分肯定了长宁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长宁区委、长宁区政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围绕加快建设“国际精品城区”的奋斗目标,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安排财政收入3%以上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和建设,长宁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在加快产业能级提升、推动绿色发展,加大生态综合整治、促进城市更新,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提升环境质量方面特色明显。长宁区大气环境不断改善,长宁区域降尘量四年累计下降29.1%,pm2.5四年累计下降26.3%;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市级考核断面全部消除黑臭;四项减排指标大幅削减,二氧化硫实现零排放;绿化覆盖率32.35%,位列中心城区第一,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06平方米。  督察意见指出,长宁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长宁区环境质量与绿色宜居的国际精品城区定位以及市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生态环境保护紧迫性还不够强,环境保护责任制不够完善。部分领域环境监管执法不够到位,如建筑工地、餐饮油烟、废水排放、汽车维修等现场执法监管不严。虹桥机场东片区环境管理工作机制不完善,与机场集团和相关驻场单位的环境监管合力不强,截污纳管工作不彻底,环境监管执法不力。  督察意见要求,长宁区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环境的需要,加快打造绿色宜居精品城区,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长宁区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打造生态宜居城区。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应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督察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于3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委、市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  长宁区委副书记、长宁区长顾洪辉代表长宁区委区政府对督察组为推进长宁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所付出的心血和努力,表示衷心地感谢!认为督察意见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整改意见针对性强,要求长宁区各级各部门,一是要认真学习市环保督察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剖析研究问题和不足,尽快制定整改方案,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工作。二是要坚决补齐短板,督察反馈的问题,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主动认领,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部门、一名责任人、一项措施,加快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对于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三是要落实环保责任,始终坚持从全局出发,围绕加快建设“国际精品城区”奋斗目标,按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职能部门责任制,健全街镇环境保护责任机制,持续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努力为全市生态环境的改善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督察要求,机场集团相关负责人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长宁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各街道、镇、园区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参考资料

以上就是关于长宁召开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反馈大会的全部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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